7月21日消息(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秦华洋 顾莎莎 孟越峰)今年上半年,宁波口岸进口食用植物油3633吨,421.6万美元,同比分别增长126.5%,134.6%。
宁波口岸进口食用植物油主要以植物调和油、葵花籽油和橄榄油为主,占比达到九成,主要来自东盟、乌克兰、澳大利亚、美国、欧盟等国家和地区。
宁波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各位消费者,购买进口食用油时要增强安全意识,从正规合法渠道购买。在购买时应注意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,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、原产国或原产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、贮存条件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、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,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产品来源可疑。此外,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销售商提供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,并核对证书与预购货物品名、品牌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原产国或原产地是否一致。消费者如果对购买的进口食用油有疑问,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,也可以通过12365热线、网站留言等方式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咨询。
为保障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,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要求,不断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,全面提升检验检疫工作水平,增强执法把关能力,积极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风险监测、监督抽检和专项检测等工作,对宁波口岸进口食用植物油实施专项检测,确保进口食用油的安全可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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